6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纪律处分,这是首次对拟IPO企业采取资格处罚。
处分决定书指出,由于思尔芯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造假,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实,违反了证券法和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六位时任高管也违反了审核规则,因此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
- 禁止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年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 公开认定黄学良、Toshio Nakama、林铠鹏、熊世坤、黎雄应、杨录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禁止黄学良1年内接受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上述纪律处分将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要求严格把控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思尔芯欺诈发行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注册制下首例在申报阶段被发现并查处的案件。这起事件警示业内人士,必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思尔芯被拒收上市申请的具体违规事实包括:
- 虚构销售交易虚增营业收入812.1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82.78万元;
- 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724.5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3.35万元;
- 少计提利息费用30.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0.04万元。
这些违规行为导致思尔芯2020年的营业收入虚增11.55%,利润总额虚增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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