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媒对美西方国家抹黑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近日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指定潜逃人员及对他们实施措施的言论,香港特区政府于6月14日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与国际人权标准一致,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个人。
发言人表示,危害国家安全分子往往潜逃海外躲避法律制裁,并通过各种方式危害国家安全,例如勾结境外势力向中央和特区政府施压,或在境外建立危害国家安全组织。针对指定潜逃人员采取措施的目的是打击、威慑和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员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美西方人士恶意抹黑和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企图混淆视听,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发言人强调,潜逃人员不能妄想潜逃就能逃避法律制裁。他们最终需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承担责任,接受法律制裁。
发言人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96条的措施,除了将指定潜逃人员的特区护照视为撤销外,还将他们的特区护照申请视为无效。事实上,这些指定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及其申请资格,都符合人权,并且不少国家也对不同的通缉犯实施这些措施,包括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任何外部势力或别有用心人士在特区政府提出相关措施后诋毁香港特区,实属典型的虚伪“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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