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ST 洪涛宣布更改控股股东。此前,该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而深圳交易所随后向其发出关注函。
*ST 洪涛在 17 日跌停,收盘价连续 11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报 0.59 元。即使后续 9 天连续涨停,其股价也无法达到 1 元,已提前确定退市。
为此,*ST 洪涛计划通过更换大股东来挽救危机。该公司在 17 日公布,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年新于 6 月 8 日就表决权委托和购入上市公司股份事项与赢古能源科技(浙江)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刘年新将其持有的洪涛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赢古能源行使,并承诺不以其他方式谋求或联合取得公司控制权。
同日,*ST 洪涛表示,公司及刘年新决定与深圳招金及海南东方招金矿业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即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不再受让刘年新持有的 4.58% 股份,刘年新也不再将剩余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招金与海南招金。
对此,深圳交易所向 *ST 洪涛下发关注函,认为公司披露的表决权委托和控制权转让相关公告内容不完整,涉嫌误导投资者。
深圳交易所还指出,*ST 洪涛通过非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重大信息,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深圳交易所要求洪涛集团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此前,深圳证监局表示,6 月 14 日,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公开信息,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 *ST 洪涛採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6 月 14 日午间休盘期间,*ST 洪涛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洪涛新的控股股东或其指定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文章。午后开盘 8 分钟后,公司股票一度走出“地天板”,但随后再度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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