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国首批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正式发布。值此周年之际,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在青海西宁召开。会上,一批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的典型案例对外公布。
此次公布的案例共有6个,涵盖行政公益诉讼5件和民事公益诉讼1件。这些案例涉及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五大国家公园,地域跨越青海、四川、吉林、海南、福建、江西六省,从白雪皑皑的长白山到四季如春的海南岛,从东南丘陵到世界屋脊,展现了我国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案例中既有对雪豹、东北虎豹、海南坡鹿等珍稀动物的保护,也包括对天全槭、武夷山松树等植物的保护。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利用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保护手段多样,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国家公园保护工作的全面关注。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四川省雅安市检察院督促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珍稀树种天全槭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一个典型。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时,秉持系统化、全局化思维,将单一违法行为置于威胁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的全局考虑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公园原有的生态系统,确保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健康、生态功能稳定,动植物区系完整。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从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检察机关在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公益诉讼履职中,在保护生态环境的也注重保障当地居民的利益,充分调动当地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减少因国家公园建设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实现国家公园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附: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目录
1.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物种生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2.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珍稀树种天全槭行政公益诉讼案
3. 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园区内废弃矿山行政公益诉讼案
4.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南坡鹿饮用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5. 福建省南平市检察机关督促治理武夷山国家公园松材线虫病行政公益诉讼案
6.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万某某、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破坏武夷山国家公园毗邻区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物种生境保护案例**
**案件背景**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地处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域,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素有“千湖之县”的美誉。非法取水、游客擅自进入生态保护区、设施建设不符合环保标准等问题,对当地湿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问题呈现**
玛多县花石峡镇沿冬格措纳湖德马高速25公里处,设有停车港湾(观景台)及公共卫生间。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周边牧民未经许可擅自抽取地下水,为过往车辆提供有偿加水服务,吸引了大量游客聚集。游客随意投喂野生鸟类,并越过防护栏进入湿地公园核心区,导致鸟类被车辆碾压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生态安全。
**调查取证**
2023年5月16日,玛多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办案人员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对涉案区域进行全面勘查取证,掌握了详细的现场情况。
**问题根源**
调查发现,该区域存在多方面管理漏洞:一是牧民环保意识淡薄,非法取水、经营行为缺乏监管;二是游客生态保护意识不足,随意进入保护区、投喂野生动物;三是公共设施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督促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果洛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通过州、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强化宣传,从源头上防治破坏水资源及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平衡。
**案件意义**
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保护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区的生态环境,维护了生物多样性。也为平衡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提供了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据调查,玛多县政府未设立专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部门。现有的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隶属于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黄河源园区管委会,属副县级机构,由园区管委会和玛多县政府共同管理。该局与县政府之间的工作关系尚未理顺,权责清单不明确,导致工作中职责不清、交叉重叠。涉案停车港湾(观景台)和公共卫生间建设企业的监管部门为省级单位,仅凭县级检察院推动难度较大。
为解决监督级别不对等、办案人员不足等问题,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果洛州院”)分管领导带队走访了建设企业、果洛州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部门,以及玛多县公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果洛州院与停车港湾(观景台)及公共卫生间建设企业就设施建设背景、对湿地生态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就有效保护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达成共识。
受历史原因和当地经济条件限制,湖边生活的牧民为维持生计,长期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治理后如何防止问题反弹至关重要。2023年6月30日,玛多县院与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属地镇政府召开案件磋商会,形成以下磋商意见:
一、由玛多县花石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并积极协调将高速公路网围栏进行封堵。
二、由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负责修复受损高速网围栏。
三、由上述两部门共同协作,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严禁投食喂鸟和越界进入湿地旅游,阻断违规取水售卖行为。明确由两部门联合向上级部门申请搬迁牧户救助金或补偿金,解决牧民搬迁问题。
2023年8月21日,因发现整改工作尚未到位,根据同级监督原则,玛多县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法律法规,向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防止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并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族群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
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包括:
一、责令牧户停止违规取水和违法出售食品的行为,组织20余名生态管护员清除湿地周边垃圾2吨,确保湿地保护红线区生态环境干净整洁。
二、协调建设企业封闭了花石峡镇沿冬格措纳湖德马高速25公里处的停车港湾(观景台),拆除了公共卫生间,设立了“禁止投食喂鸟”等标识标牌,恢复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安宁和湿地生态环境。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州、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履职,破解了监督级别不对等、行政主管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协调有关部门申请搬迁资金,推动冬格措纳湖湿地生态破坏问题得到系统、长效治理,实现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三者有机统一。
二 案例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珍稀树种天全槭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大熊猫国家公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 种群扩繁
【要旨】
针对天全槭等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珍稀树种生存受到威胁的问题,四川省、雅安市和宝兴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履职,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天全槭、金钱槭等珍稀树种开展生存调查,并与中科院、四川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种群扩繁工作,推动天全槭纳入四川省重点保护植物名录,提升保护级别,从而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物多样性。
【基本案情】
天全槭是制作高档乐器琴板背板的珍贵木材,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由于天全槭的保护级别较低,违法成本较低,导致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天全槭和金钱槭遭到大量盗伐,破坏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物多样性。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4月,雅安市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阿某某等6人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发现了这一盗伐珍稀树种的线索。检察院将该线索作为重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上报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院)。
四川省院随即对2021年以来全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发生的盗伐槭树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绵阳、阿坝片区)发生盗伐林木刑事犯罪案件8件17人,其中涉及盗伐槭树科树木的案件4件13人,案件占比50%,人数占比76.4%。通过类案分析,检察院发现案件中被盗伐槭树的树龄大多超过50年,天全槭等槭树科树木的生存条件受到严重威胁。
2023年1月至3月,四川省院与雅安市检察院、宝兴县检察院先后3次实地查看阿某某盗伐林木案等4处盗伐天全槭的现场,了解天全槭等槭树科物种的分布情况,以及盗伐行为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并固定相关证据。通过走访案发地附近的居民、护林员和县林业局,检察机关了解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内槭树的生存现状和开展种群恢复的可行性。
经查,天全槭等槭树科树木非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盗伐现场周边已不存在同类槭树,盗伐行为导致天全槭在一定范围内灭绝,破坏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检察机关认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形。
2023年4月,雅安市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雅安市院向雅安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组织开展天全槭等槭树科树木的资源摸底评估和调查,加强针对性的综合保护,并通过育种繁殖、补栽补种等方式进行原生地态修复。
相关文章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