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海警方透露,上海地区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支出大幅上涨,赔付率异常,背后暗藏着雇主企业与保险代理中介勾结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行为。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由雇主企业购买的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雇主企业。如果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或职业疾病而受伤或死亡,企业在支付医药费、误工费、伤残金等费用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上海金融监管局专项工作负责人吕婕介绍,监管部门主要依托与保险同业公会等部门建立的保险反欺诈合作机制,加强行业调研、数据共享、线索研判等工作。
在上海金融监管局的支持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相关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于今年3月至4月在上海、江苏、海南等地捣毁8个诈骗雇主责任险理赔款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要挟员工先行签字才能获得赔偿
正常情况下,如果雇主企业同时参保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先向保险公司理赔人身意外险,再根据企业向员工实际支付的赔偿款额向保险公司申请雇主责任险理赔。
在上海警方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犯罪嫌疑人邵某是一家钢结构加工企业负责人。由于企业属于高危行业,工伤事故发生概率较高,为了弥补赔偿损失,邵某自2019年起通过保险代理中介蔡某和马某,为150余名员工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三人隐瞒了员工同时购买两个险种的情况,也没有告知员工险种和可能的赔付金额。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蔡某和马某利用信息优势,计算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理赔金额。邵某向受伤员工宣称“只有先签字才能获得赔偿”,诱骗员工签署工伤赔偿协议、赔偿款委托授权书和已收到赔偿款的现金收据。还要求员工在保险公司回访时谎称已收到企业赔偿款项。
邵某伙同蔡某和马某利用员工签字的证明材料,分别向保险公司申请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理赔。获得赔偿后,邵某只将人身意外险理赔款交给受伤员工,谎称是公司赔偿,并将雇主责任险理赔款截留侵占。
经查,蔡某和马某还配合邵某伪造相关赔付证明资料。
以人身意外险赔款冒充企业赔款
警方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邵某在蔡某和马某的帮助下,没有向受伤员工真实赔付,而是诱骗员工先行签字伪造理赔材料,骗取保险公司雇主责任险理赔款。事后,邵某以人身意外险赔款冒充企业赔款,搪塞受伤员工,涉嫌保险诈骗犯罪。
警方调查发现,邵某利用员工保险,在蔡某、马某的协助下,通过虚假手段,诈骗、侵占雇主责任险理赔款超过 130 万元。蔡某、马某二人也收取了 15 万元佣金。
目前,邵某、蔡某、马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他嫌疑人已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保险公司应严格审查投保人的资质材料,核实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其他保险,并加强客户回访、审核、调查等基本工作,建立反欺诈防线。保险代理公司应制定规范的保险销售管理制度,管理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保证销售业务真实性,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销售行为合法合规。
投保人应诚信投保,事故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应遵守职业道德。如果故意提供虚假证明,协助保险诈骗,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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