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仿佛在和消费者玩“捉迷藏”,让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非常头疼。
今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希望食品企业能够改进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方式,解决“找不到、看不清”的问题。距离公告发布已近半年,记者走访北京多家超市发现,一些3月21日后生产的商品依然存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难以找到的问题。
生产日期不好找一直困扰着消费者,尤其给老年人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告要求食品企业在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时,要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使用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颜色,并且清晰、准确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所在的位置,方便消费者查找。
记者在北京市昌平区一家超市发现,部分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十分隐蔽,例如“见包装袋”、“见封口处”、“见顶部”等,消费者需要反复查看才能找到生产日期信息。
不仅如此,部分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不仅没有达到公告的要求,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标识要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规定标注贮存条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清晰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则必须标示具体部位。
除了难以找到,标签标识看不清也是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公告针对这个问题,对标签标识的位置、颜色、大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要求使用不小于3毫米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且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与宽度比例不能超过3:1。
记者实测发现,部分食品包装的标签标识并未达到上述标准。例如,某品牌果汁饮料的生产日期印在橙色瓶盖侧面,且用黑点喷印而成,字体扭曲难以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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