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再出新政,促进楼市平稳发展
6 月 2 日,苏州出台 16 条房地产新政,旨在稳定楼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新政规定,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对非苏州户籍人员,在苏州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可申请落户。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 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 25%。
对首套房认定的条件也做出调整:在所购住房区域内无房或仅有一套正在挂牌出售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 1 套住房。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0.25 个百分点,贷款最高额度提高,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上浮 30%。
新政还提出探索建设城市“房产超市”,鼓励房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
券商中国梳理发现,近期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沈阳等多地密集出台“5·17”楼市新政。
业内人士认为,一线城市等多地密集发布新政,将带动购房需求释放,提振居民购房意愿和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加快全国市场企稳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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