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北京(记者刘育英)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门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并研究确定了9家试点联合体。
2023年11月,四部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信部网站6月4日的消息,四部门综合考虑产品类别、车辆运行城市特点、自动驾驶功能、企业测试基础等因素,确定首批试点联合体。
联合体由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例如,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东潮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其他入选的汽车生产企业还包括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等。
工信部表示,试点分为五个阶段实施,包括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和评估调整。目前仅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不意味着智能网联汽车可以获得准入许可或上路通行。下一步,四部门将指导试点联合体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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