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1 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了《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省产能调控目标任务保持稳定,适当放宽产能调控区间,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
根据《方案》,江苏省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为 120 万头,目标任务保持不变,各设区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不作调整。
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 92%-105% 区间(含 92% 和 105% 两个临界值)为绿色区域,以市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
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动态监测信息。
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 85%-92% 或 105%-110% 区间(含 85% 和 110% 两个临界值)为黄色区域,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绿色区域。
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 85% 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 110% 为红色区域,强化相应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逐步回归到绿色区域。
2021 年制定的《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提到,全省和各设区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间为正常保有量的 95%~105%(含 95% 和 105% 两个临界值),黄色区间为正常保有量的 90%~95% 和 105%~110%(含 90% 和 110% 两个临界值),红色区间为低于正常保有量的 90% 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 110%。
根据《方案》,江苏省规模猪场保有量为 5000 个以上,目标任务保持不变,各设区市规模猪场保有量不作调整。
《方案》提到,当设区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 92% 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出栏生猪头均亏损 200 元左右)3 个月及以上时,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增加信贷投放,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给予贴息补助。
完善资源环境补偿激励机制,鼓励苏南主销区在加快提升本地生猪供给能力的基础上,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场等方式,与苏北、苏中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保供机制。
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出台其他调控产能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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