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最新消息,从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将上调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这次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等。
具体来说,上海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月1510元上调至1595元,增加了85元。对于重度残疾且没有工作的居民、服刑期间致残的人员等三类群体,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也就是从每人每月1970元上调至2075元,增加了105元。
对于散居的归侨、因公受伤致残的知青等六类群体,在原有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增幅同步提高,每人每月增加的金额在145元到350元不等。
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从每人每月1970元上调至2075元,增加了105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救助标准也同样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970元上调至2075元,增加了105元。
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已经年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也将提高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收入认定标准也有所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190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货币财产认定标准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8280元。但对于家庭人口数、年龄、以及是否为残疾人等情况,也设置了不同的标准。例如,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为42108元;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为45936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货币财产认定标准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人均货币财产低于57420元。同样,也根据家庭人口、年龄及是否为残疾人等情况设置了不同的标准。例如,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为63162元;对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为68904元。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的豁免标准仍然维持每人每月87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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