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吴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积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并推出“科创板八条”。
同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科创板的科技创新属性,完善发行承销、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交易等机制,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所长周旭辉认为,“科创板八条”从上市机制、企业发展、交易机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方面入手,增强了对科技创新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周旭辉指出,科技创新一直是科创板的底色,“科创板八条”再次强调了科创板的科技创新定位,要求精准筛选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广阔、科技属性突出的优质科技企业,这与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创立初心和使命相一致。
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方面,周旭辉表示,“科创板八条”鼓励优质科技创新公司上市,并从融资、经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上市机制方面,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旨在提高发行定价效率,引导科创板新股发行理性报价、合理定价。不仅通过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的方式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还通过提高网下投资者持有市值要求、提高对未盈利企业配售比例、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等措施改善投资者结构,更大程度吸引长期投资。
具体来看,在融资机制方面,发挥科创板“试验田”功能,积极探索新标准、新制度,进一步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债融资制度。科创板着力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创新企业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保障资金能够有效地从金融领域流向科技创新企业,更好地支持科技研发与成果产业化。明确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给予科创板更大政策倾斜,坚定不移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既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减少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中的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产业链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带来产业协同效应,提高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公司经营方面,“科创板八条”鼓励使用股权激励,增强核心人才信心,将人才视为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科创板八条”关注科创企业核心人才绑定,将企业的长远发展、股东价值最大化与激励对象自身的价值追求统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20日,超过六成科创板上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其中近80%的上市公司采用二类限制性股票工具。科技成长型企业多为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核心技术骨干的依赖度较高,通过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将有效凝聚核心员工信心,服务新兴产业发展。
周旭辉指出,科技创新公司的高速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科创板八条”通过完善交易机制、加强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为了优化科创板生态,推进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的适时推出,优化科创板宽基指数产品的常态化注册机制等措施,科创板将进一步丰富衍生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引进增量资金,助力其流动性的提升。
周旭辉表示,“科创板八条”的推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标志着科创板改革再出发的开始。在资本市场的变化中,卖方研究应主动拥抱变革,以“打造高品质研究能力”为目标,为代表新兴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优质企业提供服务,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专业、高价值服务的水平,助力新生产力的形成,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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