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浙江省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浙江金融监管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对浙江网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浙江网商银行被处以735万元罚款,主要违规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公司治理变更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未经审批变更经营场所、延迟报告涉刑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服务价格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被处以165万元罚款,主要违规包括:贷款调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贷款调查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被处以450万元罚款,主要违规包括: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被处以70万元罚款,主要违规包括:理财经理在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其风险承受能力之外的理财产品;向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的投资者销售资管产品。
浙江金融监管局近期还向两家银行开出百万罚单。
8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被处以140万元罚款,主要违规包括:线下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其风险承受能力之外的理财产品;向风评超过有效期限的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等。
8月12日,杭州银行被处以110万元罚款,主要违规包括:违规向借款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同业理财产品风险资产权重计量不审慎且向监管部门报送错误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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