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家长:学生斗殴劝阻反被打伤,家长竟说劝阻者要负最大责任!
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公号披露,2021年4月,静安区一中学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
课间时间,八年级学生小龙与另一学生发生争执,将对方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同学小豪见状,连忙去找班主任,没有找到,便拉开小龙,没想到却招致小龙的报复,一拳砸向小豪的左眼,导致小豪被打成继发性青光眼,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小豪的母亲认为,小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学校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要求小龙家长及学校赔偿共计21万余元。小龙的家长却提出了荒谬的歪理:
小豪作为一名15岁的学生,应该找老师处理斗殴事件,而不是自己动手制止,所以小豪也有过错。他们要求小豪承担4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自己仅承担20%到30%的责任。
这种颠倒黑白的逻辑,简直是对公平正义的挑衅。小龙家长试图将责任转嫁给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令人发指。
这样的价值观不仅会让小龙认为自己可以逃避责任,还会让他在面对困难时缺乏担当,影响他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主审法官认为,小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对出面制止的小豪挥拳相向,应承担主要责任。小豪出手制止校园暴力,应该受到褒奖,法律应该保护见义勇为者。学校没有在课间严格管理,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龙父母承担7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
法院的公正判决为小豪同学的英勇行为平反昭雪,表明了校园暴力绝不容忍,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受到保护。
小龙家长的荒谬言论在法律面前毫无立足之地,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案对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提醒家长们必须履行好教育孩子的责任,避免错误的价值观误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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