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水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架构,并鼓励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
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架构
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架构是金融机构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措施。《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架构,明确各防线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规管理合力。
第一道防线:各业务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负责日常合规管理,严格执行合规规范,积极配合合规管理部门工作。
第二道防线: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合规管理,向机构各部门和下属机构提供合规支持,推动合规管理工作开展。
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审计,监督机构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与合规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
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架构提供了结构化的风险管理方法,覆盖了合规风险的不同方面,有助于全面管理风险。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防线职责和工作方式,适应监管环境变化。
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设立
除制度层面外,《征求意见稿》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单独设立,也可由负责人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负责人兼任。
首席合规官对机构及员工的合规管理负专门领导责任,指导、监督和检查机构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的合规性。
合规官则负责辅助首席合规官开展合规工作,推动机构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员工合规培训和宣导。
《征求意见稿》强调,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不得负责与其职责可能产生冲突的部门,如前台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内部审计等。但金融机构行长或总经理以及省级以上分支机构行长或总经理担任首席合规官或合规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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