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8 日的电商促销活动为很多网购消费者带来了收获。但由于网购商品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店,网店所在地和电商平台所在地通常属于不同市场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那么,消费者在遇到问题后应该向谁投诉呢?
针对这个问题,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 7 月 2 日做出回应,消费者可以优先向网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对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投诉。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受理部门为经营者的实际经营地或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的商事登记信息应公开展示。消费者可在网店销售页面查询或联系电商平台客服以获取网店的商事登记信息。如果消费者通过上述两种途径均无法获取网店经营地址,则可向电商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由电商平台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投诉时应提供以下信息:网店名称、具体经营地址、商品名称、争议内容、相关证据和具体诉求。还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核实情况并开展调解。
如果投诉主体位于广州,消费者可通过关注“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消费维权-12345”),或拨打“广州 12315/1234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投诉主体不在广州,消费者可登录“全国 12315 平台”反映,或拨打 12345 热线、登录 12345 热线系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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