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股票停牌持续。7月4日中午,港交所对中国恒大(03333.HK)发布了新的复牌指引,提出更多复牌条件。港交所规定,连续停牌18个月的股票可被除牌,对中国恒大而言,这一期限将于2025年7月28日到期。
公告显示,早在6月27日,中国恒大就收到了港交所关于恢复股票交易的额外复牌指引函,其中列出了五项复牌条件:
一、针对公司的清盘令已被撤销或解除,且任何清盘人的任命已获解除;
二、公司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即公司拥有足够的业务运营和资产价值来支持其持续经营;
三、公司向市场公布所有重要信息,方便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
四、公司发布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报告,并处理任何审计调整;
五、公司证明其管理层和/或对其管理和运营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士在诚信、能力和/或品格方面不存在任何合理的监管疑虑,不会让投资者承受风险或损害市场信心。
对比中国恒大在3月收到的复牌指引,此次最新的“额外复牌指引”新增了第四条和第五条要求。
第四条要求补充发布业绩报告,是针对中国恒大未能按时披露财务报告而提出的。4月底,中国恒大清盘人宣布,预计2023年年报也将延迟发布,原因是“共同及个别清盘人现正在查明公司目前事务状况,编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发布2023年度业绩有所延迟”。中国恒大表示,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另行公告2023年度业绩和2023年年报的发布日期。
第五条要求证明公司管理层的“诚信、能力及/或品格”,可能与5月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关。该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其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根据港交所规定,企业不适合上市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或有重大影响力人士涉及欺诈、盗窃或其他类型的不诚实行为(如造假账、贿赂、串谋欺诈、挪用资金、洗钱以及向监管机构作出虚假和误导性陈述),或违反证券法、规则或条例(不论是其个人或其担任或曾担任董事的公司违反)。对于这类情况,港交所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中国恒大清盘人5月底披露的最新复牌进展明确表示,目前尚未找到能够使公司满足复牌指引并恢复股票交易的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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