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大兴机场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旅客行李机检图像疑似异常。现场开箱查验后,在该旅客行李中查获未申报的海鲜 1 批,具体包括螃蟹 1 只、蟹腿 17 条、蟹钳 2 只,共计 9.43 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除犬、猫外,所有活动物(包括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入境均需取得我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并具备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颁发的检疫证明。
水生动物产品也禁止入境。大兴机场海关已将上述物品截留,并移交后续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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