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于上午 10 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从 IV 级提升至 III 级。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通报,目前全省江河洪水持续上涨,部分山区土壤含水量已达到饱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剧。鉴于防汛形势严峻,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广东省防总相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在 6 月 17 日 10 时决定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从 IV 级提升至 III 级。
广东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评估灾害风险,及时升级应急响应等级,加强防范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工作,果断采取措施,提前彻底疏散危险区域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максимально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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