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奶瓶双重外衣:假冒凶案背后的真相


**公益诉讼让制假售假者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刘某销售假冒“贝亲”品牌奶瓶奶嘴案提起公益诉讼。刘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婴幼儿等敏感群体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假冒奶瓶检出有害物质**

刘某为牟利,未经授权,通过网络销售假冒“贝亲”奶瓶奶嘴,金额达17万余元。经调查发现,刘某为迷惑消费者,给网店取名“母婴直营店”,售卖假货时定价接近正品,甚至以低于正品的价格批发给经营母婴用品的线下实体店。

南山检察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出售的假冒奶瓶奶嘴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中一种塑料奶瓶标称为“不含双酚A”,但检测结果表明实际含有双酚A。双酚A是一种有害物质,会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南山检察院希望通过此案判决,让制假售假者意识到侵权的严重后果。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鉴定报告显示,涉案奶瓶的主要成分为聚碳酸酯,在高温下会释放毒性物质双酚A,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双酚A是一种应用于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它可能通过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渗入食品中,具有潜在生殖毒性。双酚A会干扰儿童性腺发育,导致性早熟,并影响神经和免疫系统。

早在2011年5月,原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自当年6月起将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2016年10月发布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国标中,也要求禁止含有双酚A的聚合物生产婴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

据统计,刘某销售不含奶嘴及玻璃奶瓶的PPSU塑料奶瓶金额高达45150.8元。

揭秘奶瓶双重外衣:假冒凶案背后的真相

售假行为同时侵害不特定婴幼儿的合法权益

作为承办检察官,谢李不希望只局限于办理案件本身。她表示,以往类似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往往只关注商标侵权,忽略了对产品本身安全性、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

谢李以售卖假茅台酒为例进行说明:“销售假冒茅台酒,如果仅鉴定出商标侵权,可能只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但如果酒本身没有问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饮用后无害,则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是工业酒精勾兑的假酒,则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主观恶性显然更大。”

谢李指出,涉案奶瓶的鉴定结果证实使用了有毒有害物质,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婴幼儿的合法权益,这是案件的另一重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应在两个罪名中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南山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知识产权犯罪不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有时还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些犯罪嫌疑人可能轻视坐牢,更在意金钱损失。为此,办案团队提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成本,以起到警示作用。

此案是否属于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成为谢李团队面临的另一难题。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有22部规定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涉及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14个领域,但知识产权案件不在其中。

对此,办案团队进行深入法律研究,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认本案侵犯了不特定婴幼儿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南山检察院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损取决于是否存在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造成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不仅包括已发生的损害,还包括存在重大损害风险的情况。刘某明知所售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仍通过网络向众多消费者销售,未向消费者真实、全面地提供产品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案奶瓶作为食品容器,属于食品相关产品,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涉案奶瓶违反了相关禁止性规定,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基于此,南山检察院认为,刘某生产销售假冒奶瓶奶嘴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按照销售价款的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 年 4 月 11 日,南山检察院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公告程序。“如果消费者或消费者协会提出起诉,将优先受理。”谢李解释道。

公开利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倒逼停止制假售假

2023 年 9 月 20 日,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南山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刘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刘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 135452.4 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判决已生效,法院已移送执行。

最高检分析该案的典型意义时指出,婴幼儿群体是国家法律规定需要特殊优先保护的群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婴幼儿专用商品,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危害了婴幼儿等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始终依法能动履职,对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进行监督,严格把握公益损害认定标准,准确适用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增加违法行为人的侵权成本,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揭秘奶瓶双重外衣:假冒凶案背后的真相

据谢李了解,三倍惩罚性赔偿在制假售假圈子里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卖得越多,违法成本越高,倒逼他们停止制假售假行为。”她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这笔公益损害赔偿金现已收归国有。“公益损害赔偿金应惠民,目前公益诉讼尚无专门法律。深圳市依据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用于深圳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谢李表示,“检察机关也在调研,希望下一步推动食品领域的专项保护基金,让这笔赔偿金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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