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优化楼市政策促进市场稳定
7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出台楼市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其中,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提高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务人员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7月3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布楼市新政,放松住房限购政策。其中,人才落户海南且在陵水无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落户满1年后可再买1套。非人才落户海南满1年以上且在陵水无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满2年后可再买1套。未落户海南但在陵水无房的,提供在海南累计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可在陵水购买1套商品住房。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发布楼市新政征求意见稿,提出延续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卖旧买新”等8项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陵水县已有不超过 2 套商品住房或海南省内已有不超过 3 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可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陵水县出售旧房后,购买一套新商品住房。
新政策还提出,对于引进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陵水县无自有住房的,可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缴纳 3 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可以在陵水县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符合陵水县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引进人才,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陵水县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陵水县无自有住房,且海南省范围内房产不超过 2 套的,可以在陵水县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对于投资金额在 2 年内达到 1 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其企业员工有劳动合同并实际在陵水县工作,可以在陵水县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宣城旌德县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7 月 3 日,宣城旌德县住建局发布《旌德县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公告,该通知从以下 8 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延续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销售政策,支持“卖旧买新”,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等。
其中提出,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对个人在旌德县购买唯一或第二套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以及对民营企业或个人在旌德县购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与房屋在税务部门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相同。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 70 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 50 万元。对于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购买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支持“卖旧买新”,指导旌德县房地产联合会探索建立新房与存量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者“卖旧买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政府可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存量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丰富房票安置房源等。
推进重点项目征迁安置向城区集中。县域重点项目、城乡自建房等征迁安置时,鼓励在城区安置购房,促进人口向城区集中。本县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规定退出宅基地的,由县财政按照每户 400 元每平方米予以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 160 平方米。
新政策还提出,优化销售政策,取消新建住宅小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并联审查制,由房地产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并在售楼部明码标价公示,推进城区老旧房屋“自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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