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近期向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股份”)等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浔兴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最严厉的处罚。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严格执法,加强刑民双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该移交的全部移交”,避免“以罚代刑”。对于刑事案件回归,即使办案周期漫长,也会紧盯不放,坚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期,证监会向浔兴股份及相关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市场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据了解,本案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生效前,适用 2005 年《证券法》进行处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拟对浔兴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最严厉的处罚。
据悉,本案为刑事案件回归,已历经六年之久。2018 年,证监会对浔兴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后,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随后,证监会收到司法机关移交的案件及相关线索,再次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浔兴股份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
证监会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加强刑民双向衔接是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该移交的全部移交”,防止“以罚代刑”。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受行政处罚的,坚决依法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即使是历经较长办案周期的刑事案件回归,监管机构也会紧盯不放,态度坚决。
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刑事衔接效率,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市公司从严监管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已有 80 多家上市公司或相关方被立案。其中,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成为监管重点。截至 8 月 16 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今年作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已超过 100 件,同比增长近五成。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依据。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随着新“国九条”的发布,监管部门加强了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误导性陈述成为立案的主要原因。
除了上市公司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往往是幕后主使,也受到监管部门的“精准打击”。今年以来,已有 30 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等被立案调查。例如,大胜达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能斌被监察机关留置、立案调查。
以中青宝为例,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违法违规信披,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业内专家指出,根据近年来的案例,证券监管执法并非仅限于罚款,而是形成了一条涵盖民事索赔、刑事处罚等环节的追责体系,以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行为。通过这种立体化的执法手段,监管部门不仅能惩治主犯,还能追究帮凶责任,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推荐阅读: